合作金庫資產管理於9410月為配合「金融機構合併法」之施行及因應金融機構不良資產逾放風暴,由合作金庫銀行轉投資成立,主要業務為金融機構不良債權之收購、整合與處理。民國 10012 1日合庫金控成立,合作金庫資產管理成為合庫金控百分之百持股之轉投資子公司。

合作金庫資產管理在經營上秉持誠信、專業、優質的核心價值,積極參予國內外金融機構不良債權標案之評估、收購與處分,累積不動產投資與經營之專業經驗,並與各相關金融機構及企業合作,奠定資產管理的基礎,成為國內不良債權投資與管理之資產管理公司。配合政府政策,主動協助債務人處理債務問題,透過協議、和解、重新議定還本付息的時間表、減免部分債務等方式,以減輕債務人之負擔,協助債務人清理債務,恢復信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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